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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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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六(局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分工:

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简历:

王子六,男,现任邓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任市京邓对口合作暨项目建设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九龙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等。

刘成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职责分工:

分管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行政服务审批科、 机关党总支、组织、统战、宣传、意识形态,平安建设 、工会)、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科、优抚和褒扬科、烈士陵园

简历:

刘成虎,男,现任邓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曾任邓州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邓州市构林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邓州市花洲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邓州市赵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等。

 

余阳(局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职责分工:

主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就业创业科)、康复医院

简历:

余阳,男,现任邓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服务中心主任。曾任邓州市张楼乡纪委书记、副书记、人大主席,邓州市构林镇常务副镇长,邓州市赵集镇组织委员、副镇长等。

习明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分工:

分管局复员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光荣院)

简历:

习明克,男,现任邓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任北京市西城区服务联络和扶贫协作办公室挂职扶贫协作科副科长,邓州市罗庄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邓州市罗庄镇宣传干事、纪委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群工站站长、罗庄管理区主任等。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的贯彻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以及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就业创业科)。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等工作;监督并指导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来信来访及有关信访稳定工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拟订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市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和就业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三)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配偶接收安置政策性措施、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配偶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承担市直和中央、省驻邓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外选调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待遇落实。

负责移交我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复员退伍军人移交安置科。贯彻执行国家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订全市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政策性措施、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承担市直、中央和省级驻邓垂直管理市级单位安置退役士兵工作;协调推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五)优抚和褒扬科(邓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负责的烈士评定事项,并做好烈士备案工作,指导开展全市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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